为实现我校安保工作“服务群众、建设队伍”两大目标,建设“安全文明校园”,为全校师生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安全的环境,保卫处党支部结合“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决定在全体党员干活和校卫队员中开展“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以党建品牌创建推进学校安保工作的落实与创新。
“文明服务之星”活动评选包括:思想品德(20分)、业务学习(15分)、爱岗敬业(15分)、文明服务(20分)、文明执法(20分)和抢险救灾(10分),并标示全体党员干部及校卫队员在这六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评选采取民主推荐和实际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选拔或自荐等形式,征集“文明服务之星”候选人。再由评选小组根据推荐人的实际履职情况,按评分细节进行打分,评定每月干部1名、两校区校卫队员各2名“文明服务之星”,并进行挂牌公告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