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园有关安全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制度,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 、校园情报信息收集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 、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4 、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发动和组织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 、及时向公安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 、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整改消防火险隐患。 7 、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 8 、负责对校卫队的管理,加强对安全值班人员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9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的办理工作。 10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 11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12 、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发生在校园的交通事故。 13 、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集体户口的师生员工户籍管理和身份证办理工作。 14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的申报工作。 15 、完成上级机关、公安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