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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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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2016-04-26 | 来源: | 查看: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若为单位集体户口,请提供单位户籍管理部门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咨询电话:12345 投诉电话:83118310